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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购房政策

文章出处:鼎泓寰球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0-04-17 09:53:53

限购:本地户籍家庭限购2套,单身限购1套;外地限购1套( 5年社保) ; 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商品住房

限贷:无房无贷款记录首套首付30%,无房有贷款记录首套首付50% ,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限价:预售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销售均价

限售: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能交易。新购买的商务公寓,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才能交易。

限离: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不低于70% ;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首付不低于30% ;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7首付款不低于50%

备注:

1、住房限售: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2、公寓限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暂停企业买房: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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