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标准!市区为2000元/月
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根据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要求和《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建金监函〔2023〕311号)等规定,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二、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向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四、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租赁提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23/12/11/art_1229063383_1838926.html
- 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标准!市区为2000元/月
TAG标签: 深圳博誉府楼盘 | 云珑府楼盘 | 星河星悦云邸楼盘 | 深圳招商雍云府楼盘 | 深圳鸿荣源尚云楼盘 | 壹湾府楼盘 | 深圳合正观澜汇楼盘 | 锦顺名居楼盘 | 保利招商龙誉楼盘 | 深圳和奕府楼盘 | 合正观澜汇楼盘 | 合正檀悦府楼盘 | 恒壹四季华府楼盘 | 和奕府楼盘 | 珑悦里楼盘 | 深圳保利招商龙誉楼盘 | 柏奕府楼盘 | 深圳锦顺名居楼盘 | 超核楼盘 | 鸿荣源尚云楼盘 | 深圳恒壹四季华府楼盘 | 深圳合正檀悦府楼盘 | 天湖岛楼盘 | 紫芸府楼盘 | 万科启城楼盘 | 龙岸君粼楼盘 | 深圳超核楼盘 | 深圳紫芸府楼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