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依家网!
服务热线: 13826574263
深圳
您的位置: 首页>楼市看点>大咖

云南昭通:公积金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所在地登记信息为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13

11月13日,云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公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计使用次数(含已结清的住房贷款,不含消费贷款)和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登记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其中,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公积金住房贷款使用次数合计未达到2次的,按缴存人家庭登记的住房认定: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均无住房登记的,按照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合计已有1套住房登记的,按照第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昭通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决定,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计使用次数(含已结清的住房贷款,不含消费贷款)和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登记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一)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公积金住房贷款使用次数合计未达到2次的,按缴存人家庭登记的住房认定:

1.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均无住房登记的,按照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2.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合计已有1套住房登记的,按照第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缴存人家庭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次数合计已达到2次(含)以上;

2.在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合计已有2套(含)以上住房登记;

3.合计已有1笔未结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以县(市、区)不动产中心登记的信息为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次数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2023年11月12日起执行。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2日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H7WWtsrL3lbVmgh2Mp2Jw

>>>>>点击查看更多昭通房价昭通新房、昭通购房政策等信息。


TAG标签: 深圳博誉府楼盘 |  云珑府楼盘 |  星河星悦云邸楼盘 |  深圳招商雍云府楼盘 |  深圳鸿荣源尚云楼盘 |  壹湾府楼盘 |  深圳合正观澜汇楼盘 |  锦顺名居楼盘 |  保利招商龙誉楼盘 |  深圳和奕府楼盘 |  合正观澜汇楼盘 |  合正檀悦府楼盘 |  恒壹四季华府楼盘 |  和奕府楼盘 |  珑悦里楼盘 |  深圳保利招商龙誉楼盘 |  柏奕府楼盘 |  深圳锦顺名居楼盘 |  超核楼盘 |  鸿荣源尚云楼盘 |  深圳恒壹四季华府楼盘 |  深圳合正檀悦府楼盘 |  天湖岛楼盘 |  紫芸府楼盘 |  万科启城楼盘 |  龙岸君粼楼盘 |  深圳超核楼盘 |  深圳紫芸府楼盘 |